第一,我從來不覺得我很成功;第二,只要我活著一天,我就像18歲剛開始的時候一樣,每天認真地工作。」一個已65歲的人,到現在還是每天工作到三更半夜,再設計出另一個東西出來,而且他還不斷地到外面推廣、把東西告訴別人,逼得自己必須再另外創造新東西來,永無止境。
回來後,我們有些書信往來,我告訴他,「我們很像的一點就是,都找到一個覺得很有意義的事情,而且用生命去做,至死方休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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